黄水灵 肖扬||农产品进口种类、质量与贸易福利——中国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口分析||《世界农业》2022年第9期
农产品进口种类、质量与贸易福利
——中国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口分析
作者:
黄水灵1 肖扬2
作者单位:
1.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广西财经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文章刊发:黄水灵,肖扬.农产品进口种类、质量与贸易福利——中国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口分析[J].世界农业,2022(9):17-27.
1 引言与文献综述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基础地位。中国农产品供给虽然有效解决了世界20%人口的吃饭问题,有力回答了“谁来养活中国人”的“布朗之问”。但农业生产扔面临着资源环境强约束、成本高企等问题,国内供给潜力有限。而农产品却在经济发展、人口增加、收入提高、城镇化推进中,消费刚性增长、需求多样化增加。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事实上,农产品进口已成为中国农业供给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进来”“买全球”中,农产品进口从2001年的118.5亿美元猛增到2020年的1708亿美元,是世界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也是全球粮食、大豆、棕榈油最大买家,还是世界第二大棉花进口国、第三大猪肉进口国、第六大乳制品进口国。
与此同时,主动扩大进口已成为中国外贸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指出要进一步扩大进口规模。2018年以来,习近平主席曾在多种场合宣布中国将采取主动扩大进口的措施。此外,在上海成功举办了4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这充分表达了中国政府扩大进口的信念,高度重视进口对满足人民消费升级需求的积极作用。农产品进口作为中国进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然要顺应扩大进口战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以及《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等发布,农业国际合作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沿线各国构建“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最佳结合点。沿线国家农业资源禀赋好,为中国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进口多样化奠定了良好基础。从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的增加,不断丰富着人们的餐桌,极大地提升了中国居民的幸福感。目前,中国大米进口前五位国家全部是沿线国家,玉米进口前五位国家中4个是沿线国家,棉花、小麦、食用植物油、食糖进口前五位国家中也有沿线国家。然而,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农产品增进消费者福利到底有多大?在引导农产品进口数量增加的同时,是否更注重进口种类增加和质量提升?在哪些方面主动扩大进口还可以进一步发力?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宏观贸易政策的重要微观基础,令人遗憾的是,有关农产品进口增长的福利效应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基于此,本文以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农产品为视角,采用Benkovskis和Woerz的测算方法,将进口产品质量纳入消费者福利分析框架,基于2001—2019年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的农产品数据(HS6位数),从种类、数量和质量方面准确刻画价格指数的变动,从微观视角识别进口种类、数量和质量对消费者福利增进的差异性,并分析2008年金融危机和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影响。从测度结果看,2001—2019年,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农产品给中国消费者带来了可观的贸易利得,相当于2019年中国农业GDP的7.097%,其中种类增长、数量变化、质量提高使消费者获得的福利分别为0.097%、0.113%和6.887%,质量提升对增进消费者福利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金融危机在短期内对中国消费者福利带来了负面影响,而“一带一路”倡议却带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地,从农产品结构、农业部门和农业生产阶段,细致地分析中国进口质量变动引致消费者福利的结构性差异,研究发现,进口质量变动对降低进口价格表现出极为显著的集中趋势,对福利的贡献主要集中在少数农产品上。
本文研究与进口福利测算紧密相关。在测算进口种类增长的贸易福利方面,最具突破性贡献的是Feenstra,在不变替代弹性(CES)框架下纳入了新增加和已消失的进口产品种类加总的价格指数,并给出了常替代消费函数弹性系数的计算方法。Broda和Weinstein进一步扩展到多种产品,为测算进口商品种类变动的贸易利得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可行方法。他们的研究为之后一系列细致分析奠定了坚实基础。众多学者利用Broda和Weinstein的方法对不同国家进口种类增长的贸易利得进行了估算,对印度、美国、葡萄牙、西班牙、拉脱维亚的研究都发现,进口产品种类增长提高了消费者福利水平。然而,针对中国进口种类增长的贸易利得也基本是沿用Broda和Weinstein的测算方法。陈勇兵等的研究发现,忽略进口种类的变化,使进口价格指数向上偏误4.36%,消费者因进口种类增长获得了GDP0.84%的福利。有些学者利用更加细分的HS8位数的进口数据,测算了中国进口产品种类增长的贸易利得,结果都表明,进口产品种类的增长,提高了中国消费者的福利水平。徐小聪和符大海在可变需求框架下测算了进口种类增长的福利效应,研究表明,中国进口种类增长的福利效应中,可变需求比不变需求使消费者增长了GDP0.94%的贸易利得。许统生和方玉霞测算了中国农产品进口种类增长的消费者福利,结果发现,农产品进口种类增加了进口福利。黄水灵等测算了中美两国进口种类增长的贸易福利,并分析和比较了中美两国间的差异。但以上文献都忽视了进口产品质量的影响,会高估贸易自由化的福利效应。Sheu用打印机的性能特征衡量打印机质量,估算1996—2006年印度打印机行业的贸易福利变化,研究结果显示,同时考虑价格、种类、质量的变化,进口价格指数至少会下降76%。但Sheu衡量质量的方法难以广泛应用于其他行业。Benkovskis和Woerz在Broda和Weinstein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估算产品质量的方法,考察了1995—2012年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英国进口福利变化,结果发现,这4个国家从进口种类增加获得的贸易利益分别为GDP的0.5%、0.2%、0.0%和—0.5%,而进口产品质量提高获得的福利分别为10.6%、1.4%、5.9%和5.7%。陈勇兵等使用Benkovskis和Woerz的方法,考察了中国进口产品质量变化引起的贸易利得,结果显示,1995—2011年中国消费者因进口种类增加、数量减少、质量提升获得的福利分别为GDP的0.62%、—0.36%和3.68%。张永亮和邹宗森研究认为,1995—2014年,中国进口产品种类增长使精确价格指数降低约6%,进口产品质量升级使消费者获得的福利为GDP的1.24%。可见,进口种类的福利测算主要集中在进口的所有产品方面,较少从质量方面研究农产品进口的福利效应。
以上文献为本文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之相比,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专门聚焦农产品进口数量、种类和质量对消费者福利水平的改进,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目标的驱动下,纳入质量维度的贸易福利评估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将农产品进口质量纳入消费者福利分析框架中,从农产品结构、农业部门和生产阶段细致地考察了进口质量变动引致消费者福利的结构性差异,这是对现有文献的一个补充。第二,农产品的价格、种类和质量都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重要因素,本文利用Benkovskis和Woerz的方法,能充分发掘农产品进口种类、数量和质量增长的福利内涵,识别出农产品进口种类增长、数量变动和质量变化对消费者福利影响的差异,可为中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制定提供一个微观经验证据。第三,现有从质量方面考察进口福利的文献,年份都比较早,本文采用CEPII-BACI数据库中2001—2019年的相关数据进行研究,并进一步分析了此期间2008年发生的金融危机和2013年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影响。
2 进口贸易福利的估计
本文利用Benkovskis和Woerz的方法,估算2001—2019年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增长中,因进口种类增长、数量变动和质量提升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由于各国农业生产环境、要素禀赋等方面的不同,生产相同的农产品也表现出异质性。对此,采用Armington对产品及其种类的界定方法,将农产品定义为HS6位数的进口农产品,农产品种类定义为从不同国家进口HS6位数农产品。目前,国内外测算进口种类增长的福利时,大都采用该种定义方法。本文数据来自CEPII-BACI数据库,包括2001—2019年对中国出口农产品的“一带一路”沿线55个国家,利用该数据中中国从每个国家进口的HS6位数农产品的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值和数量,计算出各类农产品的单位价值,在此基础上进行福利估算。
2.1 农产品进口种类增长情况
表1展示了中国在2001年和2019年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种类的变化情况。从中可见,2001—2019年,中国农产品进口种类增长速度较快,从1 986个增加到4 925个,进口种类数增长了147.99%。进口种类数目净增长主要来自进口产品数目的增加和产品地理方向的多元化,2001—2019年,进口产品数从554个增加到618个,平均种类数从3.585个增加到7.969个。同时,两时期内共有的农产品进口数目为489种,进口比重都超过了93%。在共有产品中,产品种类从1 793个增加到4 453个,增张了148.35%。相对于2001年,2019年消失的农产品种类仅为65种,占2001年农产品进口总额的2.95%;而新增产品129种,占2019年中国进口总额的6.77%。这些结果表明,忽视产品种类的增减会低估进口种类的变化。
2.2 基准产品质量的选择
在测算进口产品质量变化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中,根据Benkovskis和Woerz方法,可用种类间替代弹性、相对进口价格和相对进口数量表示不同产品种类的相对质量函数,见式(1)。为了计算出产品内不同种类间的相对质量,需选取一个产品种类作为基准种类,并将基准种类的质量参数设定为1。
式(1)中,h表示基准种类,diht为基准种类的质量,即diht=1。便于计算,把种类间相对质量拓宽到产品间相对质量,其函数可表示为:
在测算产品不同时期的相对质量时,要选取某种产品中的一个种类作为基准,并假定其质量不变,即diht=djht-1=1。为了减少测算误差,在实际选择时,考虑从不同国家进口相同产品组的平均质量保持不变作为基准组,并假设基准组的产品质量恒定为1。基准组产品质量的计算方法见式(3)所示,Gc是基准产品组c的产品种类集。
陈勇兵等认为HS2位数产品质量变动比HS6位数产品质量更加稳定。因此,本文也采用HS2位数农产品作为基准,根据式(3)估算每种HS2位数农产品的相对质量,挑选出相对质量最接近于1的农产品作为基准产品,估计结果详见表2。从表2可知,相对质量最高的产品是HS11,其次是HS17,分别为1.177 3和1.067 9;相对质量最低的产品是HS22,质量为0.643 9;HS43(人造毛皮)的相对质量为1,可以用来作为基准产品。
2.3 估计方法与结果分析
根据Benkovskis和Woerz方法,一国进口种类调整引致的贸易福利(GFV)可表示为:
式(4)中,GFV反映的是消费者在基期消费所获得的效用水平与报告期效应水平相等时的补偿变化,也就是消费者愿意支付GDP的多少用来获得报告期更多进口种类的消费。wtF是t时期和t-1时期进口占GDP比重的对数平均,计算方法为:
Biasv表示的是产品种类变化影响价格指数的程度,也就是精确价格指数与传统价格指数的比率,即进口价格偏误指数,其计算方法为:
式(5)可估算进口种类增长对精确进口价格指数的影响,但并没有考虑t-1时期到t时期质量变动和数量变动对进口价格的影响。如果偏误指数小于1,则加总的传统价格指数会高估进口价格,意味着贸易福利的低估。因此,增加进口产品种类会促进传统进口价格指数下降,从而提高贸易福利水平。λit是t时期i产品共有种类消费支出占所有种类支出的比重,新产品种类及其占比增大,则λit降低;原有产品种类消失及其占比减小,则λit-1降低。λit及λit-1的计算方法为:
σi是i产品种类间替代弹性,wit是t时期和t-1时期产品份额水平(sit和sit-1)理想对数变换权重,计算方法为:
当进口产品种类变动时,进口产品数量也会发生变化,能引起价格指数的变动,进而影响消费者福利,对应数量变动引起的价格偏误指数和贸易利得分别为:
其中,θ表示不同农产品种类间的替代弹性,
进一步考虑质量变动的价格偏误指数(Biasq)和贸易利得(GFQ)分别为:
其中,
产品内种类间替代弹性采用陈勇兵等相同的处理方法,利用Broda和Weinstein计算出的中国HS3位数的替代弹性,并与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HS6位数的进口农产品数据进行匹配,从而得到每种农产品的产品内种类间替代弹性。从结果看,中国农产品不同种类间的替代弹性最小值为1.477 5,符合式(3)中替代弹性必须大于1的假设前提。替代弹性的中位数和平均值分别为4.083 7和5.550 1。产品间的替代弹性采用Benkovskis和Woerz、陈勇兵等相同的处理方法,将产品间替代弹性确定为2。
根据以上计算方法,测算出不同时期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的农产品中,因数量、种类和质量变化导致消费者福利水平改善的结果见表3。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增进了中国消费者的贸易利得。2001—2005年加入WTO后的过渡期内,忽略数量、种类和质量的变化,分别导致进口价格指数偏误0.091 5%、0.592 8%和24.5762%。农产品进口数量变动、种类增加和质量提高导致消费者获得的贸易福利分别为2005年农业GDP的0.001 3%、0.001 3%和2.682 7%,总福利为2005年农业GDP的2.685 3%,即71.46亿美元。过渡时期结束后,随着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逐步深入,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进口中,消费者获得了更多的贸易福利。2001—2019年,因数量、种类和质量的变动,分别导致进口价格指数为0.951 8、0.943 9和0.587 1。这表明忽略数量、种类和质量会高估进口价格指数,分别导致进口价格指数偏误4.822 5%、5.613 5%和41.287 9%。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农产品中,消费者因数量、种类和质量增加所获得的福利分别相当于2019年农业GDP的0.096 8%、0.113 2%和6.886 7%。可见,进口农产品质量提高导致消费者获得的贸易利得最高,产品种类增加获得的福利次之,产品数量提高获得的福利最低。相对于2001年,2019年消费者获得的贸易利得为当年农业GDP的7.096 7%,即702.44亿美元的贸易福利。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农产品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冲击,从而影响了消费者的贸易利得。在2001—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前的时期内,忽略数量、种类和质量的变动,分别使进口价格指数偏误0.1679%、0.337 1%和43.706 7%。农产品进口数量变动、种类增加和质量提高,使消费者获得的贸易利得分别为2007年农业GDP的0.002 8%、0.005 5%和4.203 8%,总福利为2007年农业GDP的4.212 1%,即153.86亿美元的贸易福利。在受金融危机影响的2008—2013年,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农产品中,进口数量和种类的减少降低了消费者的贸易福利,质量提高增进的贸易福利也不大,分别为2013年农业GDP的—0.003 2%、—0.003 1%和0.788 2%,获得的总福利仅相当于2013年农业GDP的0.781 9%。近年来,随着全球金融危机阴霾的逐渐散去,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农产品中,因数量变动、进口种类增加和质量提高给消费者带来了显著的贸易利得。相对于2008年,2019年数量变动、进口种类增加和质量提高的福利效应分别为2019年GDP的0.051 9%、0.0808%和2.416 9%,总福利为2019年农业GDP的2.549 6%,即260.06亿美元的贸易福利。这表明中国迅速走出了金融危机的阴影,而且进口质量的提高对增进消费者福利水平更为显著。
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促进了中国与沿线国家间的农业合作,在增加农产品进口种类和提高农产品进口质量的同时,也提高了中国消费者福利。从表3可知,2001—2013年,忽略数量、种类和质量的变化,分别导致传统价格指数向上偏误2.658 9%、2.718 3%和35.255 2%。农产品进口数量变动、种类增加和质量提高导致消费者获得的贸易利得分别为2013年农业GDP的0.0448%、0.045 8%和4.911 4%,总福利为2013年农业GDP的5.002 0%,即438.59亿美元的贸易福利。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在提升中国消费者福利来源渠道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产品种类增加和质量提高带来的贸易福利更大。2013—2019年,农产品进口数量变动、种类增加和质量提高导致消费者获得的贸易福利分别为2019年农业GDP的—0.048 3%、0.024 3%和4.867 9%,总福利为2019年农业GDP的4.843 9%。从2001—2013年、2013—2019年和2001—2019年3个时期的比较看,2001—2019年种类增加、数量变化和质量提高使消费者获得的福利水平更高。可见,中国的加入WTO和“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消费者贸易福利带来了积极的长期效应。
2.4 稳健性分析
在测算2001—2019年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农产品带来的消费者福利时,考察质量提高引致的贸易利得,是以HS43(人造毛皮)作为基准产品,并将产品间替代弹性确定为2。为了检验估计结果的稳定性,采取3种不同方法重新测算2001—2019年进口价格指数偏误和福利变动。一是改变基准组,以生皮(HS41)作为基准组;二是改变替代弹性,将产品间替代弹性确定为3;三是基准组和替代弹性都改变,以生皮(HS41)作为基准组,将产品间替代弹性确定为3,估计结果见表4。从结果看,以生皮(HS41)作为基准组时,质量变动导致进口价格指数偏误为48.467 2%,质量提高使消费者得到的福利水平为2019年农业GDP的6.626 6%;将产品间替代弹性确定为3,质量变动导致进口价格指数偏误为43.265 8%,消费者获得的贸易福利相当于2019年农业GDP的7.275 5%;以HS41作为基准组,并将替代弹性改为3时,质量变动导致进口价格指数偏误为39.849 2%,消费者获得的福利相当于2019年农业GDP的7.105 8%。可见,采用这三种不同方式并没有对消费者福利的改善发生实质性变化。
3 产品层面的福利分解
为了全面把握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农产品中,因质量变动对消费者福利水平的改善,揭示农产品进口质量增长引致的贸易利得在产品、产业上的结构特征,本部分进一步考察质量变动导致进口价格指数偏误在不同农产品层面上的分解情况,并分析其贡献的大小。
3.1 基于HS6位数农产品的分解
基于HS6位数农产品进口中,质量增长对价格偏误指数贡献度最大和最小各15种农产品的结果见表5。从中可知,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的农产品中,贡献度最大的是棕榈油(HS151190),贡献度高达47.04%;其次是鱼类(HS30379)、冷冻的虾与对虾(HS30613)和新鲜的水果(HS81090),贡献度分别为23.64%、20.57%和19.56%。以上4种农产品贡献度累计高达110.81%。然而,贡献度最小的是非食用的动物产品(HS51199),贡献度为—0.281%;贡献度较小的还有蔬菜废弃物和残留物(HS230890)、豆油饼等固体残渣(HS230400)、椰子油(HS151311),贡献度分别为—0.246%、—0.192%和—0.190% ,其余的负贡献度均不足—0.1%。由此可见,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的HS6位数农产品中,进口质量变动对降低进口价格指数表现出了极为显著的集中趋势。从生产阶段看,贡献度最大的15种农产品中有12种农产品是消费品,消费品的贡献度累计为140.87%。15种主要负贡献度产品的累计贡献度为—1.109%,其中有10种农产品是中间品。
3.2 基于HS2位数农产品的分解
表6是基于HS2位数农产品质量变动对进口价格指数偏误的分解结果。从结果看,2001-2019年,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农产品的进口中,对进口价格指数偏误贡献度最大的是动植物油脂(HS15),贡献度高达61.823%。鱼、甲壳类等水产品(HS03)的贡献度位居第二,贡献度为51.705%。贡献度第三的是水果及坚果(HS08),贡献度为49.563%。这三种农产品进口质量的提高带来的贡献度累计高达163.091%,从而显著地提升了消费者整体的贸易利得。对进口价格指数偏误贡献度最小的是整理剂、其他山梨醇(HS38),其贡献度为0.001%。贡献度较小的还有人造毛皮(HS43)、生皮(HS41)、活植物(HS06),其贡献度分别为0.002%、0.008%和0.220%。从整体看,HS2位数农产品的质量变动对进口价格指数偏误的贡献度都为正,贡献度累计为276.89%。
3.3 基于五大类产业的分解
将农产品进一步分为动物性产品、植物性产品、动植物油脂、饮料及烟酒等产品和其他农产品,这五类农产品质量变动对进口价格指数偏误的贡献度如图1所示。从估计结果看,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进口中,质量提高对进口价格指数偏误的影响在不同类别上差异较大。植物性产品的贡献度最大,其次是动植物油脂,第三是动物性产品,贡献度分别为72.93%、61.82%和57.88%。第四位是饮料及烟酒等产品,贡献度为31.43%。然而,贡献度最小的是其他农产品,贡献度仅为8.69%。
4 结论与政策启示
准确把握进口价格的动态变化对于理解一国进口贸易利得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借鉴Benkovskis和Woerz的方法,测算了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的农产品中,因种类增加、数量变动和质量提高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采用人造毛皮作为基准产品,2001—2019年,数量、种类和质量的变动导致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进口价格指数分别为0.951 8、0.943 9和0.587 1,种类、数量和质量的变化引致的进口价格指数偏误分别为4.822 5%、5.613 5%和41.287 9%,中国消费者获得的福利分别相当于2019年农业GDP的0.096 8%、0.113 2%和6.886 7%。可见,质量变动带来的贸易福利最大,种类增长导致的贸易福利次之,数量变化促进的贸易福利较少。相对于2001年,2019年消费者获得的贸易利得为当年农业GDP的7.096 7%,即702.44亿美元的贸易福利。随着加入WTO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农产品给中国消费者带来了可观的贸易利得,尤其是农产品进口质量的提高对增进消费者福利水平更为显著。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的农产品中,进口质量变动对降低进口价格表现出了极为显著的集中趋势:从HS6位数的农产品看,棕榈油(HS151190)、鱼类(HS30379)、冷冻的虾与对虾(HS30613)和新鲜的水果(HS81090)对进口价格指数偏误的贡献度最高,分别为47.04%、23.64%、20.57%和19.56%;从生产阶段看,贡献度最大的15种农产品中有12种是消费品,15种主要负贡献度的农产品中,有10种是中间品;从HS2位数农产品看,动植物油脂(HS15)和鱼、甲壳类等水产品(HS03)、水果及坚果(HS08)对进口价格指数偏误贡献度最高,分别为61.823%、51.705%和49.563%;从五大类产业的分解看,植物性产品、动植物油脂和动物性产品对进口价格偏误指数贡献度较高,分别为72.93%、61.82%和57.88%。
提升贸易利益始终是一国贸易政策重要内容之一。本文研究得到的政策含义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中国应进一步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农业合作,与沿线国家建立农产品进口基地;在挖掘农产品进口的增长点时,要进一步实施进口市场的多元化和种类的多样化战略;在促进进口种类增长的同时,不仅要提高新产品种类的进口值,而且更要注重促进农产品进口质量的提升,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进口改善国内消费者福利的政策功能,这也是中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第二,中国要积极实施全球自由贸易协定(FTA)战略和单方面的贸易自由化策略,在确保农业安全的前提下,对高关税的优质农产品尤其是农产品消费品,进一步下调关税和削减非关税措施,努力扩大农产品中一般消费品的进口,尽可能地服务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第三,在推进“一带一路”区域内设施畅通的同时,要加大互联网的建设,以此提升农产品贸易中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的能力,实现网络相通,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农产品市场内外联通、线上线下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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